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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时间和方式
1.报名对象:在上海市场有销售的预制菜生产企业或由经营企业委托加工预制菜企业,每家企业可推荐1-2款预制菜产品参与评审,菜式不限。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5日。
3.报名方式:12月15日前,企业可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发送至市食安联邮箱(sfsf1021@163.com),最终评审名单以截止日前收到的报名回执为准。
二、评审方法
1.样品提供、复原及现场烹饪方式:
主办方根据企业推荐的产品,事先通过零售渠道(含网上)自行随机采购,并在评审当日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方法进行复原。参加评审企业可根据主办单位购买的样品,准备好该产品相应的食材原料、调料和现场烹饪人员,届时到现场与复原产品同步烹饪加工(需费时费工的或事先调制的菜肴,可考虑酌情预加工)。
2.评审标准
按照市食安联T/SFSF 000015-2023《团体标准 预制菜》中“感官要求”,采用“双盲法”,由专家分别对预制菜和现场烹饪的同款菜品进行“成对”感官评分。
3.评分计算
按照T/SFSF 000015-2023《团体标准 预制菜》中的复原率公式计算,即复原率(%)=
4.奖项划分
金奖:复原率在85%以上的预制菜菜品;银奖:复原率在75%以上的预制菜菜品。
主办单位将在12月下旬公布“预制菜臻味榜”金奖、银奖名单并颁奖和开展社会宣传。
附件
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预制菜产品名称: | |
产品简介: 特点介绍,如有使用新原料、引进新风味,运用新创造的制作手法,或在原技法基础上有新发展的技法,可文字说明,供参考是否列入加分项。 产品图片可独立打包发送至邮箱 | |
预制菜复热需求: 蒸、烤、煎、炸等,供主办方统一复热参考 | |
2、预制菜产品名称: | |
产品简介: 特点介绍,如有使用新原料、引进新风味,运用新创造的制作手法,或在原技法基础上有新发展的技法,可文字说明,供参考是否列入加分项。 产品图片可独立打包发送至邮箱 | |
预制菜复热需求: 蒸、烤、煎、炸等,供主办方统一复热参考 | |
3、上述产品的购买渠道: |
报名回执请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市食安联邮箱 sfsf1021@163.com
联系人:张瀚云 13671584547/ 张忱颖1391656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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